危房鉴定程序
房屋危险性鉴定程序(一)
在对房屋进行鉴定前,需要了解危房鉴定的整个流程,具体如下:
1) 受理委托:
根据委托人要求,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;
2) 初始调查:
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,学校房屋检测鉴定,并进行现场查勘;
3) 场地危险性鉴定:
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,进行危险性鉴定;
4) 检查检测:
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,必要时,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;
5) 鉴定评级:
对调查、查勘、检测、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,综合评定,确定其危险等级,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
6) 处理建议:
对被鉴定的房屋,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;
7) 出具报告:
报告式样应符合本导则附录的规定。
根据房屋的结构,分为:混凝土结构检查,学校房屋检测收费,砖石结构检查,钢结构检查和钢筋混凝土复合结构检查。对于某些结构或部件,总体承载性能或构件的承载能力,刚度或抗裂性,学校房屋检测多少钱,对结构或部件的整体性能进行的静载荷测试,对一些重要建筑物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结构动力测试。
房屋安全评估中的静载荷试验可分为使用性能试验,承载力试验和破坏性试验。
01性能测试
它主要用于验证结构或组件在指载荷的作用下没有过度变形和损坏。经过测试,其结构或组件必须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。
02承载力测试
主要用于验证结构或组件的设计承载力。
03破坏性测试
主要用于确定结构或模型的实际承载力,以及用于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材料的强度。
房屋安全评价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**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是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前提。灵活使用房屋安全评估方法可以以一半的努力实现两倍的结果。
【检测内容】
1)房屋建筑结构情况的检测与复核(没有图纸需进行测绘);
2)房屋主要结构材料强度的检测;
3)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和倾斜情况的检测;
4)房屋损伤状况检测;
3.1.1 对新建砌体工程,检验和评定砌筑砂浆或砖、砖砌体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砌体结构设计规范》、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、《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》的有关规定执行;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按本标准检测和推定砌筑砂浆或砖、砖砌体的强度:
1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。
2 对砖强度或砂浆试块的检验结果有怀疑或争义,需要确定实际的砌体抗压、抗剪强度。
3 发生工程事故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和争义,需要进一步分析砖、砂浆和砌体的强度。
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 126-2016(2016年12月1日施行)
房屋危险级别的评定方法
1、是综合评定,它分三个层次进行:
层次为构件危险性鉴定,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险构件(Td)和非危险构件(Fd) 两类。
*二层次为房屋组成部分(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、围护结构)危险性鉴定,其等级评定分为a、b、 c、d四
等级。
*三层次为整体房屋危险性鉴定,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、B、C、D四等级。
2、房屋危险性的鉴定等级:
A级: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未发现危险点,房屋结构安全。
B级: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,但不影响主体结构,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。
c级: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,局部出现险情,构成局部危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