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结构检测分类
1.1建筑结构的检测应分为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和既有结构
性能的检测。
1.2遇有 下列情况时,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工程
质量的检测:
1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规定的检测;
2结构工程送样检验的数量不足或有关检验资料缺失;
3施工质量送样检验或有 关方自检的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;
4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;
5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;
6工程质量保险要求实施的检测;
7对既有 建筑结构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或争议;
8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结构。
1.3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应进行 检测结论的符合性判定。
1.4既有建筑需要进行下列评定或鉴定时,应进行既有结构
性能的检测:
1建筑结构可 靠性评定;
2建筑的安全性 和抗震鉴定;
3建筑大修前的评定;
4建筑改变用途、 改造、加层或扩建前的评定;
5建筑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要继续使用的评定;
6受到自然灾害、环境侵蚀等影响建筑的评定;
7发现紧急情况或有特殊问题的评定。
1.5既有结构性能的检测应为结构的评定提供真实、可靠、
有效的数据和检测结论。
1.6受到外部人为因 素影响的结构,可采取结构工程质量检
测和既有结构性能检测相结合的方式。
2检测工作基本要求
2.1建筑结构检测前 应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调查。
2.2现场调查 和资料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
1收集被检测结构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、竣工图或设计施
工图、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;
2收集建筑结构使 用期间的维修、检测、评定、加固和改
造等资料;
3调查被检测建筑结构缺陷、损伤、维修和加固等实际
状况;
4调查 被检测建筑结构环境、用途或荷载等的实际状况;
5向有关人员调查委托检测的原因以及资料调查和现场调
查未能显现的问题。
2.3应在现场调查 和资料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建筑结构检测方
案,建筑结构检测方案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。
2.4建筑结构的检测方 案宜包括下列主要技术内容:
1工程概况或结构概况;
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;
3检测依据;
4检测项目、选用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的数量;
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;
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;
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;
8检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。
2.5建筑结 构检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:
1仪器设 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;
2检测时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,并应处于正常
状态。